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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營分局1月1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暨「防制危險駕車」專案勤務
2015
01/01
22:11
田進山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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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1-01 22:11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為遏阻酒後駕車行為,消弭酒後駕車肇事案件發生,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於10411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專案,該日專案勤務時段將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執行稽查、攔檢取締酒後駕車違規行為,杜絕心存僥倖之違規駕駛人,有效遏止酒後駕車及肇事行為,以維大眾安全。

該分局表示,酒後發生交通事故,除本身違規受罰及涉公共危險罪外,極易造成對方及本身身體受傷甚至因而造成死亡,無形中造成數個家庭之悲劇。為確保民眾行車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將不定時執行酒後駕車之取締工作,呼籲駕駛人,切勿酒後駕車,如有飲酒,請未飲酒之家(友)人駕駛車輛,或乘坐大眾運輸交通工具、計程車,以維本身及他人身體、生命之安全,

希望各位駕駛朋友切勿心存僥倖,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後開車,以保障行車安全;惟有安全才是回家唯一的路。

駕駛人「一分醉意,十分危險」,勿因貪杯而酒醉駕車,倘若飲酒,則不要逞強駕車,新營警察分局有提供「代叫計程車」服務(服務電話:06-6323297),民眾可善加利用,才能歡樂暢飲、平安返家。

上傳時間:2015-01-01 2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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