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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於103年12月28日晚間21時30分許,接獲一名男子電話報案稱朋友在眼前遭人挾持,巡邏警網火速趕往現場,抵達時見數人拉扯,兩名員警立刻下車制止犯嫌駕駛汽車離開,但卻遭汽車強行衝撞,員警迫不得已僅能閃身跳開,此刻卻見一旁女性路人因擦撞倒在地上,有可能遭該車撞到,員警一個翻身,向右後輪開了一槍,犯嫌受到驚嚇,轉動方向盤,快速駛車揚長而去。
被害人王先生心有餘悸地至新甲所製作筆錄,其陳述於案發當日20時30分許於前鎮區瑞北路超商旁,遭有金錢糾紛的前同事以木製球棒及甩棍攻擊頭部及手臂,被強拉上車追債,說已經償還,不肯付錢,卻反遭載至鳳山區新強路巷口之曾姓友人家,原欲逼曾姓友人付錢,抵達現場後,曾姓友人見車內情狀不對,被害人遭兩旁犯嫌架住手肘,正想拉其出車,卻遭犯嫌阻礙,於是到一旁打電話報警求助。
警方調閱監視器,原以車號追人,卻發現其為失竊車牌,於是改以鎖定犯嫌經常出沒場所,經追查之下,得知犯嫌等人均喜歡釣蝦、唱卡拉ok的習慣。
12月30日凌晨0時許,專案小組在巡視鳳山區各間KTV時,於保泰路新仙洲複合式KTV停車場發現涉案車輛,於是不動聲色偽裝埋伏,約莫等候一小時後,見三位犯嫌走向該車,全員蜂擁而上,在車上查獲K他命(毛重7.9公克)6包、安非他命吸食器1個、水煙斗1組、木製球棒1支、鐵製警棍1支等物,即將犯嫌逮捕帶案偵辦。
曾嫌(男、73年次)、蔡嫌(男、83年次)、潘嫌(男、81年次)等三嫌到案後坦承犯行,供稱其因金錢糾紛,抓被害人上車,要與另一曾姓友人當面對質債務,詢後全案依持有毒品、傷害、妨害自由、竊盜車牌等罪嫌將三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上傳時間:2015-01-01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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