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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開羅所警員陳博文、陳佳祺於103年12月15日12-14時擔服巡邏勤務,獲報前往羅東鎮羅莊街251巷口,查看神智恍惚婦人,詢問得知當事人(楊○貴玉)因失智忘返,已遊蕩近6小時,腳上拖鞋疑因長途跋涉壞損不堪使用,雙腳摩擦地面佈滿水泡疼痛難耐,遂自掏腰包購買拖鞋供其使用,並通知救護人員前來,惟其歸心似箭,不願前往就醫,於現場進行消毒及初步包紮治療,逕自護送載返住處,轉由渠女接返家安置。
羅東分局長張金來表示,民眾的小事就是警察的大事,為民服務工作本是警察職責之所在,員警本著愛民的同理心、視民如親,樂於助人、積極熱忱的態度,警員陳博文、陳佳祺處理本案熱心助人、親民愛民,自掏腰包購買拖鞋提供迷失婦人使用,避免傷勢擴大,並主動開車載返家,樹立警察典範,足堪表率,深獲家屬感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