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新營分局中山路派出所警員林子翔擔服103年12月16日12至14時巡邏勤務,於13時巡經新營區中山路郵局前發現一老翁倒坐於地,身旁還有一部機車,林員見狀即趨前將老翁(王○○,籍設六甲區)攙扶起身,並將該車牽至路邊以免影響交通。
經詢王民稱:渠騎乘機車行經該處,遭強風吹襲倒地,腿部有多處擦傷,並稱頭部於倒地時亦有碰撞地面,員警速將王民載送至部立新營醫院急診,經醫護人員清洗包紮傷口,並以超音波檢查無異狀後,將王民帶返所安置。
員警聯繫王民家屬至所,王民姊姊到所時,欲把急診醫藥費付予林員,然林員表示掛號費用不多,並以為民服務為由予以婉拒,王民及家屬對員警之善舉感激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