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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聚集滋事!大社警迅速到場主動查獲空氣槍乙把
2014
12/18
23:16
王梭熙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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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8 23:16
王梭熙 高雄市 報導

圖:大社分駐所警員黃志旭、林志忠,查獲空氣槍乙把(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仁武警分局大社分駐所警員黃志旭、林志忠等2員,於1031209日夜間2330分許執行巡邏勤務,巡簽超商並守望,接獲分局勤指中心轉報稱大社區三民路與大新路某間超商外有少年聚集,疑似有擁槍滋事、危安情事,請求警方迅速到場維持秩序。

為維持優勢警力,大社分駐所備勤警員李俊瑋迅速到場處理,警方到達時青少年一哄而散,警下車細心盤問仍留在現場少年,主動查獲無故擁槍(瓦斯玩具空氣槍)19歲青少年許○碩乙名,全案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函請裁處。

經了解後得知,許姓違序男子稱經朋友聯繫到場要喬事情,剛到達不久警方亦到達現場,原本許男見警方逼近欲騎機車逃逸,經警方前後包夾促使其下車,細心盤問調查身分後,且赫然發現許男機車置物箱內放置槍枝乙把,現場情況相當緊張,所幸許男立即表明該槍枝僅是把瓦斯玩具空氣槍(含彈匣壹個),並無殺傷力,因本日中午玩生存遊戲後忘記取出就到現場赴約。經警帶返所訊問後坦承無故攜帶空氣槍,被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65條第3款「無正當理由,攜帶類似真槍之玩具槍,而有危害安全之虞者。」函請法院簡易庭裁處。

現場關心民眾相當佩服警方積極辦案,喝止少年滋事行為、為民服務的精神,迅速將違序男子緝獲歸案,使民眾生活免於恐懼之中。

上傳時間:2014-12-18 2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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