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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楊坤晉103年12月11日備勤時,遇一名住花蓮縣的曾姓婦人到所稱要來報到,楊員瞭解來由,係曾婦接到自稱高雄市警察局王警官的電話,稱其涉嫌詐領補助款,要曾婦前來說明,楊員向其解釋這是詐騙手法,詐騙集團用此手法製造民眾恐慌,進而要詐財,曾婦恍然大悟,對警方再三言謝。
苓雅分局民權路派出所警員楊坤晉於103年12月11日12至14時擔任備勤勤務,13時有一位曾姓婦人(49年次、住花蓮縣)走進派出所所,曾婦向警方表示自己是來報到的,警方進一步詢問曾婦為何要來報到,原來曾婦於11月26日接到自稱高雄市政府警察局王警官的電話,稱曾婦涉嫌詐領補助款,需要接受警方調查,要曾婦找時間到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報到說明,曾婦聽完之後非常害怕涉案被判刑,但又不敢告訴家人,於是在12月11日早上從花蓮搭火車南下轉乘計程車到民權所,要找王警官說明案情,楊員聽完曾婦敍述後,立即向其告知這是近來相當盛行的詐騙手法,詐騙集團謊稱民眾涉及刑案,製造民眾心理恐慌,民眾就會因此遭受詐騙,曾婦聽到後非常驚訝,表示還好沒有被詐騙金錢,曾婦非常感謝警方的幫忙,而楊員也成功攔阻曾婦遭受詐騙。
上傳時間:2014-12-18 2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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