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永康派出所所長劉展志、警員黃真煜,於103年11月02日22-24時擔服巡邏勤務時,接獲永康區文化路118號(全家超商文華店)店員黃○○來電,稱有一名女子吳○○(86年次)至店內購買新台幣45000元的遊戲點數,店員直覺有異向該名女子委婉解釋可能遭詐騙,並立即通報警方前往,警方到場後詢問吳女是否有購買點數及用途,吳女向警組表示對方稱渠在網路購買衣服時,因賣家疏忽,導致增加十倍消費金額,所以須至ATM操作才能解除訂單,直至ATM不能操作時,對方遂要求渠至超商購買遊戲點數。劉、黃等2員知悉後,向該名女子詳細說明詐騙之方式與手法,吳女發現其手法與警方解釋詐騙之手段相符,才驚覺遭詐騙。吳女對於員警之細心解說,讓她保住辛苦賺來的血汗錢,深表感謝。
本案能即時成功攔阻被害人遭詐騙,端賴派出所平日之反詐騙宣導及線上警組迅速到場處理,才能順利揭穿詐騙伎倆,保障民眾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