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將於103年12月12日至12月14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防制危險駕車』『取締惡性違規』勤務。為保障民眾生活安全,屆時將針對轄區各主要道路、易肇事路段全面稽查、攔檢取締。
在道路上蛇行、二輛以上之汽車於道路競駛等危險駕車違規行為,除本身危險外,並危及他人,且罰則極重,為免家人擔心,請勿參與危險駕車不當行為。
酒後駕車、砂石(大型貨)車超載、超速對交通安全威脅甚鉅,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除本身違規受罰或涉公共危險罪外,極易造成對方及本身身體受傷甚至因而造成死亡。
對於變造、偽造、未懸掛車牌、無照拼裝車等違規行為從事不法,永康分局將針對上述重點違規加強稽查取締,以有效防制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