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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屆第6會期召開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通過
2014
12/10
18:08
古懋松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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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2-10 18:08
古懋松 台北市 報導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第8屆第6會期今(10)日召開第17次全體委員會議,審議通過「技術及職業教育法」草案(以下簡稱本法草案),將依行政程序提請立法院進行二、三讀程序。

我國技職教育向為經濟建設培育所需技術人力,近年來因產業轉型升級,高職偏向以升學為導向,又導致技職教育與產業需求產生落差。教育部部有感於此特為技術及職業教育訂定專法,以期導正社會對技職教育刻板印象

「技術及職業教育法」法案內容架構設計共分5章,分別為「總則」、「技職教育之規劃及管理」、「技職教育之實施」、「技職教育之師資」及「附則」,全文共計29條條文。立法重點包括:

一、於行政院設置技職教育審議會及各主管機關設置技職教育諮詢會。

二、分職業試探、職業準備、職業繼續教育三階段實施技職教育。

三、明定職業訓練機構得辦理職業準備教育,以開設在職者或轉業者職場所需課程。

四、高級中等學校職業群科師資職前教育課程,應包括時數至少18小時之業界實習。

五、強化技職教師實務經驗,明定技職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之教師,應具備1年以上與任教領域相關之業界實務工作經驗。

六、技職校院專業科目或技術科目教師、專業及技術人員或專業及技術教師,每任教滿6年應至與學校合作機構或與任教領域有關之產業,進行至少半年以上與專業或技術有關之研習或研究。

七、鼓勵學校參採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職能基準進行課程設

取得與所學及就業相關之證照以縮短學用落差

教育部表示,本法制定公布之影響如下:

一、 確立技職校院之定位,並以產學緊密結合方式培育國家各級技術人才,補足人才缺口,提升國家競爭力。

二、 強化技職教育務實致用之教與學配套措施,鼓勵學校參採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所定職能基準進行課程設計取得與所學及就業相關之證照以縮短學用落差

三、 使技職教育向下扎根,逐漸改變國人重學術輕技職之傳統士大夫觀念,以利技職教育之永續發展。

上傳時間:2014-12-10 18: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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