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市議員林燕祝痛批補教老師掐住陳姓男童脖子撞牆(記者田進山攝)
永康區某知名美語補習班教師管教失當,渉嫌向小二生動粗,掐住陳姓男童脖子撞牆,補習班事後淡化處理,不但未致歉,還擅自將男童物品打包,企圖撇清關係,直到教育局接獲反映才出面,讓學生家長難以接受,揚言提出傷害告訴討回公道。
市議員林燕祝接獲家長陳情,昨邀教育局社教科、社會局婦少福利科、永康警分局等相關單位追究責任,教育局專委林東征表示,本月8日才獲悉,調查結果補習班坦承教師有肢體動作,聯合稽查小組會根據涉案情節加以處分。就讀勝利國小的陳童在10月24日下午在安親班二樓跳躍,趙姓美語教師上樓制止過程,出現拉扯情形,陳童順手拿起身旁電扇阻擋,趙見狀立即出手掐住男童頸部,再像摔角般甩往牆壁,粗暴管教方式讓人無法苟同,小孩無力抵抗下,導致頸部、大腿等部位受傷。家長心疼幼子半夜做惡夢,直嚷著「不要打我」,足見受驚嚇程度,陳母指出,一對女兒自幼幼班開始就在該補習班安親,事發後本希望補習班合理說明即可,但過了多日仍避重就輕,頸部傷痕推稱是電扇的電線纏繞造成,見不到反省誠意。
補習班把兒子在班上的課外書、拖鞋等用品打包,要他們自行取回,打電話給班主任,獲得的回應竟是「發生這種事,還要讓小孩到補習班上課嗎。」陳母氣憤的說「孩子被打已夠冤枉,簡直是二度傷害小孩」。
針對補習體罰事件,教育局表示,每年均辦理短期公共安全研習時,加強宣導提醒補習班老師如體罰學生,除觸犯刑法第284條傷害罪,附帶民事賠償外,嚴重者得解雇,至於違法招收安親業務方面,教育局則依補習進修教育管理法得裁定停招1-6個月行政處分,違反兒少法方面罰鍰6至3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