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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縣斗南警分局員警連日來執行「103年度公職人員選舉查賄制暴」專案,績效卓著,共計查獲暴力介入選舉案件3件5人,賄選案件4件30人,並扣得賄選買票現金新臺幣3萬7,000元,全案並擴大積極偵辦中。
斗南分局在執行「103年度公職人員選舉查賄制暴」專案,除於事前積極整備,要求所屬員警務必針對所有警勤區民眾「布雷」,務必在候選人、樁腳賄選買票時能在第一時間掌握訊息,並針對民眾檢舉之情資積極蒐報,將情資轉化成實際行動方案,報請雲林地檢署檢察官指揮偵辦並依法聲請通訊監察。
分局長陳其鋒並每週邀集偵查隊及轄區各分駐派出所主管召開「公職人員選舉查賄制暴專案會議」,終於在上週連續5天的收網行動交出一張漂亮成績單,共計查獲韓姓村長、張姓及李姓里長、賴姓鄉民代表等4名候選人涉嫌透過鄰長、樁腳以每票1,000元行賄選民,經傳喚、拘提候選人及相關樁腳、賣票選民等共計30名涉案人到案,並查扣3萬7,000元賄款,全案訊後以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及刑法「妨害投票」罪嫌移送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中。
斗南警分局長陳其鋒表示,警方執法以「公正中立」作為最高指導原則,不問黨派、身分及地位,也絕不預設立場,一切依據法律,嚴正執法,候選人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除請選民支持警方查賄外,更要勇於挺身檢舉賄選,希望全民共同努力,實現乾淨選舉,「選賢與能」的清廉政治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