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前鎮分局日前接獲檢舉,位於前鎮區永豐路有一間『SPA館』生意火熱,且客人幾以男性居多,分局長汪忠榮特指派行政組專勤人員,暗中前往探訪查察,經多日探查專案人員認情資可靠,乃申請搜索票於(27)日前晚間19時40分許喬裝客人進入該店消費,發現店內二樓另一房間有色情交易情事,約隔十分後警方喬裝客人乃進門當場查獲女服務生越籍阮姓女子(29歲)與周姓男客(20歲)從事性交易。
經帶回草衙派出所進一步偵辦,訊中周男坦承:經朋友介紹至該『SPA館』,因常聽朋友描述該美容坊女子皮膚白皙,聲音『嗲』,渠一到該『SPA館』見朋友所言不差,便以新台幣1500元代價與該名女子做半套性交易服務,在該店係第3次消費,另該店負責人許姓男子於警方查獲時雖不在場,仍依法通知至瑞隆派出所製作筆錄,全案依妨害風化及社維法移送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