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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表揚103年10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
2014
11/19
16:20
陳麗雲
彰化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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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19 16:20
陳麗雲 彰化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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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警察局表揚103年10月份

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

彰化縣警察局於本(103)年11月19日局務會報中表揚103年10月份員警好人好事優良事蹟4件8人,其事蹟略述如下:

一、 民眾厭世跳橋自殺 員警機警挽救性命

彰化分局大竹派出所警員曾鈺勝、賴建維擔服103年10月18日9至12時自行車環臺賽交管勤務,於11時20分接獲民眾報案稱彰化市大度橋上有1名婦女跨越欄杆,神情怪異。曾等2員研判為跳水自殺案件,立即趕至案發地點,發現該婦已跨越欄杆,情緒激動且大聲咆哮,表達渠對家庭及社會之不滿,曾員先安撫渠情緒及轉移注意力,再由賴員偕同熱心民眾伺機從旁將渠拉回欄杆內,再將渠送至醫院看護及了解原因,得知該婦名為林○○,患有憂鬱症,目前正在治療中,經曾、賴等2員一番開導後,使林婦心裡釋懷,打消自殺念頭,並通知其丈夫前來帶回,林婦家屬對曾等2員能及時挽救民眾生命,深表肯定與感謝之意曾等2員受理報案後,能正確研判、迅速反應及英勇作為,及時有效救助民眾生命安全,充分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足為同仁表率。

二、 員警目睹民眾尋短 危急一刻拯救生命

和美分局線西分駐所警員彭信倡、陳益眾擔服103年10月22日22至24時巡邏勤務,於22時30分巡經慶安橋時發現有1名婦女坐於橋上欄杆外,神情怪異。彭等2員研判為跳水自殺案件,立即上前關心,發現該婦雙腳已跨出橋面,彭等2員先安撫渠情緒及轉移注意力,再伺機合力將渠拉回欄杆內,再將渠送至分駐所保護及了解原因,得知該婦名為張○○,患有憂鬱症,目前正在治療中,經彭等2員一番開導後,使張婦心裡釋懷,打消自殺念頭,並通知其丈夫前來帶回,張婦家屬對彭等2員能及時挽救民眾生命,深表肯定與感謝之意彭等2員受理報案後,能正確研判、迅速反應及英勇作為,及時有效救助民眾生命安全,充分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足為同仁表率。

三、 民眾輕生跳海 員警挽救及時

鹿港分局海埔派出所所長賴漢昌、警員陳明誌,於103年10月22日3時16分接獲民眾報案稱有1名婦女於海邊來回徘徊,神情怪異。賴等2員研判為跳海自殺案件,立即趕至報案地點,發現該婦人已在水深及腰處,賴等2員先安撫該婦情緒,再伺機合力將渠拉回岸上,再將渠送至醫院看護及了解原因,得知該婦名為黃○○,患有憂鬱症,目前正在治療中,經賴等2員一番開導後,使黃婦心裡釋懷,打消自殺念頭,並通知其丈夫前來帶回,黃婦家屬對賴等2員能及時挽救民眾生命,深表肯定與感謝之意賴等2員受理報案後,能正確研判、迅速反應及英勇作為,及時有效救助民眾生命安全,充分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足為同仁表率。

四、 墜崖民眾性命垂危 員警即時搶救生命

田中分局朝興派出所警員趙三紅、安富昌等2員擔服103年10月16日12至14時巡邏勤務,於13時15分接獲通報社頭鄉七千一步道有民眾摔落山谷,趙等2員立即馳赴救援,發現民眾陳○鐮不慎跌落於15公尺深之山谷中,身體無法動彈、意識模糊,趙等2員迅速偕同救護人員以繩索將陳民背出山谷,送往員榮醫院救治,即時挽救陳民生命,陳民及家屬對趙等2員救護民眾生命安全,深表肯定與感謝之意,忠勇表現足堪為全體警察之表率趙等2員受理報案後,能正確研判、迅速反應及英勇作為,及時有效救助民眾生命安全,充分提升警察正面形象,足為同仁表率。

局長周威廷於會中提示:為民服務乃提升政府施政滿意度重點工作,並嘉勉受表揚各位員警於維護治安、交通本業外,能主動關懷弱勢家庭、熱心服務及救護生命;除公開表揚所長賴漢昌等8位員警熱心助人的優良事蹟外,並發給每人獎狀1幅及獎勵金新臺幣1,000元,以資勗勉。

上傳時間:2014-11-19 1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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