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新竹市衛生局稽查「永昌石膏化工有限公司」新竹市下游業者「新盛發商行」,據業者表示:今(103)年11月6日向永昌化工有限公司購買做豆花石膏1袋(30公斤/袋),8日看到媒體報導後發現有問題,立即停止販售,之前進貨之該產品均是分裝成小袋販售,且皆已售完。新竹市衛生局稽查現場有1袋未開封硫酸鈣(石膏),予就地封存,並令業者不得移動,待本局通知做後續處置。
衛生局呼籲,業者如有向「新盛發商行」購買豆花石膏者,應立即停止使用並主動向衛生局通報。民眾若有購買到該產品欲自製豆花者,應立即停止製造食用。新竹市衛生局呼籲食品業者,若有使用或販售上述石膏者,應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回收,並向衛生局自主通報,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7條規定:食品業者應實施自主管理,確認食品衛生安全。食品業者應於發現產品有危害衛生安全之虞時,應即主動停止製造、加工、販賣及辦理回收,並通報主管機關。若未主動通報可依同法第47條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之罰鍰。
為維護市民食的安全,新竹市衛生局將持續稽查並追蹤不合格石膏流向,市民如有任何食品衛生安全問題請逕洽本局食品衛生科專線電話:5744452或0800285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