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查獲二級毒品搖頭丸之咖啡包共計15包共重250公克(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保安大隊黎明中隊警組,於日前執行巡邏勤務時,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595巷口前,查獲黃姓男子持有二級毒品搖頭丸之咖啡包共計15包,共重250公克。
保安大隊黎明中隊員警蔡文陽、陳進坤等2員,於103年11月11日15時許,在高雄市鳳山區五甲二路595巷口前,發現有一名男子獨自坐在重機車上撥打行動電話,東張西望舉止可疑,警方直覺有異上前盤查,黃員(83年次)因慌張心虛無前科紀錄,在警方要求出示証件時,黃員打開機車置物箱欲拿取身分證,遭警方發現置物箱內另有牛皮紙袋1包,經詢問後?黃員說明內有「UCC原味綜合咖啡包」,是準備自己沖泡使用,經警方查看封口及包裝後發覺咖啡包為何用牛皮紙袋裝封,經警方再三質疑後始突破黃嫌心防,坦承咖啡包內摻有持有第二級毒品搖頭丸及第三級毒品他命15包,共重250公克。
黃嫌私下表示:「該批毒品是在大寮區向一名綽號小林男子以新台幣4500元所購得,原本連絡好友準備上KTV唱歌時使用,沒想到先遇到警察,真是倒楣」。警詢問黃嫌經濟來源,黃嫌說目前無業,在果菜市場內幫父親賣水果,警方勸告黃嫌不要再用毒品了,不然賣再多水果也不夠你吸毒,黃嫌羞愧的點點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