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分局偵查隊查獲陳○豪、林○彥等二人詐欺案,起獲作案工具手機5支、賍款3萬餘元、安非他命1包1.58公克、K他命0.77公克、吸食器等證物
嫌疑人陳○豪、林○彥等二人於103年10月起,連續在本轄以電話告知被害人積欠電信局電話費為由,並表示已向電信警察報案,隨即又謊稱被害人曾在某銀行開立帳戶等騙局,再將電話轉接給反詐騙集團處理小組偵辦,接續轉由林某某、陳科長、林大隊長等人接聽,於電話對話中藉機探得被害人名下帳戶及存款後,趁機要求被害人將存款領出,否則將凍結其所有帳戶,被害人不疑有他,將存款提領後,歹徒再打電話給被害人誆稱會派法院人員持臺北地方法院委託書來取款,隨即由嫌疑人陳○豪駕車載林○彥由林嫌假裝法院人員持偽造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刑事傳票至被害人住處再將被害人所提領之存款騙走,得手後陳、林二嫌立即駕車逃逸,陳、林二嫌自103年10月起迄今以同樣手法在本轄詐騙黃姓(未遂)、丁姓(未遂)、劉姓(78萬元)、張姓(63萬元)、蔡姓(260萬元)等被害人。
本分局接獲被害人報案後,分局長陳春周獲悉上情,除指示偵查隊隊長陳桂彬組成專案小組全力展開追查,並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劉檢察官彥君指揮偵辦。
本案經專案小組人員月餘偵查蒐證發現,犯嫌陳○豪、林○彥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取款一職,流竄各地,並專以假冒司法人員之詐騙手法誆騙被害人涉案,造成被害人之恐慌後將被害人存款詐騙一空,詐騙所得供滿足自己貪婪之所需,行逕惡劣為廣大民眾無法接受,影響社會治安重大。
本分局專案小組為遏止此惡劣犯行,保護無辜民眾,於本(06)日動員偵查隊10餘名警力,鎖定犯嫌陳○豪、林○彥等二人出沒地點,持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劉檢察官彥君所核發拘票,將犯嫌陳○豪、林○彥等二人一舉成擒,渠等供出該詐騙集團是一周姓臺灣籍男子在大陸地區主持操控,並起獲作案手機5支、賍款3萬餘元、安非他命1包1.58公克、K他命0.77公克、吸食器等證物,全案依詐欺、毒品罪嫌移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本分局呼籲民眾遇有自稱司法人員之人應小心求證,公家機關並無到家取款之公務項目,為防止無辜民眾受騙,如遇有自稱司法人員或政府人員前往家中要求取款可通知警方前往,避免再有民眾受害,另鼓勵民眾勇於報案,如有類似受害情形,請與本分局聯繫,擴大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