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申請,全程服務
臺中市「交通事故為民服務系統」深獲5萬民眾好評!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建置之道路交通事故為民服務系統,於事故發生5日後即可受理申請交通事故現場圖、照片,7日後即可申請研判表,尤其研判表部分較全國其他縣市(事故發生30日後才可申請)提早23日,作業效率全國最佳。除大幅縮減當事人理賠及和解時程外,加上以系統申請可以指定單位、線上取件,省去紙本人工陳轉作業,獲得103年道安工作研討會肯定,本日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專程率團參訪中市警局,希冀以臺中市成功經驗,推廣實施、嘉惠縣民。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交通大隊長吳啟瑞表示,今年迄今已有52,500人透過系統申請成功,較去年同期(22,061人)增加一倍以上(增加30,439人),臺中市率全國之先、積極建置系統的目的,就是希望能提供民眾一個更簡便的申請管道,並將申請時間大幅縮短,以利民眾進行後續保險理賠與調解時程,及早恢復正常生活,而以系統線上作業更能減少民眾為了申請資料而舟車勞頓的辛苦,也降低申請過程產生之交通旅次的風險,是警察局最佳的便民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