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交通事故A1、A2及酒駕肇事狀況之相關說明
有關臺中市近年來針對交通事故之防制成效,在酒駕部份,102年1至9月取締件數9,190件,而103年同期取締12,993件,增加3,803件,增加比例為41.38%,而因酒駕肇事死亡人數則從102年1至9月的20件20人,降為103年同期11件11人,減少9人,減少比例45%,減少之成效十分顯著,當然減少之因素,尚包括強力宣導,各單位之配合作為,及臺中市實施全國首創之「斷源專案」、「酒駕累犯之勸導專案」等措施。
另交通事故A1件數防制成效部份,也有相當的進步,102年臺中市發生A1件數157人,相較於101年A1件數203人,減少46人,減少比例22.66%,減少人數及幅度為六都第一,亦為全國第一,究其原因為成立A1事故現地會勘平台制度,強化道安會報統合功能,加強各項道路工程之改善措施,強化宣導效能,加強易肇事路段或路口之執法作為,提昇見警率等等。
惟臺中市A2交通事故件數部份,則有居高不下之趨勢,102年發生53,814件,受傷72,326人,101年發生48,413件,受傷64,512人,102年A2類交通事故增加5,401件,增加比率11.16%,受傷人數增加7,814人,增加比率12.11%,均為五都之最高,肇事原因前三名為「未依規定讓車」、「未注意車前狀態」及「違反號誌管制」,其中最大比例為騎機車事故佔了將近8成,約為78%至79%左右,其次為高齡者事故(65歲以上)約為6.7%至7.5%左右,行人事故約為3.5%,酒駕肇事事故約為2.2%左右,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特別針對容易造成交通事故之惡性違規,包括酒駕、闖紅燈、嚴重超速、逆向行駛、轉彎未依規定、機車行駛快車道、機車未依兩段式左轉等加強執法及強化宣導作為,未來將透過「札根專案」落實執行相關措施,以期減少臺中市A2類之交通事故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