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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市第四分局於10月21日執行「局頒取締酒後駕車」勤務
2014
10/20
23:12
田進山
台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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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20 23:12
田進山 台南市 報導

鑑於國內屢有酒後駕車肇事致人於死、傷,引起社會輿論及民眾高度重視,臺南市政府警察局為杜絕駕駛人僥倖心態,頒訂1021日執行取締酒後駕車勤務,以冀提高部署密度及擴大執行層面,應強化酒後駕車取締作為,降低交通事故發生。

第四分局邱分局長文亮特別呼籲駕駛人配合「酒後不開車,開車不喝酒」、「醉不上道」及 「指定駕駛」等觀念作法,珍惜生命,以維行車安全,因為酒後駕車,不僅害己 ,而且更害人,只是很多駕駛人心存僥倖,或不知利害關係,等到被取締或移送法辦、起訴、判刑後,才後悔莫及。

第四分局為確保民眾行車安全,降低交通事故發生,將持續規劃各項專案勤務加強稽查取締,以維交通安全。並利用勤務時機針對各樣交通違規情形一併稽查,尤其夜間車流量較低時易發生闖越紅燈號誌、青少年遮蔽號牌危險駕駛,均列為取締重點。

上傳時間:2014-10-20 2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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