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永康分局偵查隊查獲改造模型槍、彈匣1個子彈9顆(記者田進山攝)
台南市政府警察局永康分局偵查隊於103年9月間,獲報陳○福(曾有槍砲及盜匪等多項刑案資料)在其自宅開設有女陪侍之小吃部,擁槍自重,分局長李西河獲報立即下令偵查隊隊長組成專案小組進行跟監、埋伏,惟陳○福行事極為小心謹慎,晝伏夜出,行蹤極難掌握,延至17日確實掌握陳○福行蹤及其藏槍處所後,爰向台灣台南地方法院聲請搜索票執行,當場於其住處店內員工休息室之置物箱中當場取獲改造模型槍1把、彈匣1個、子彈9顆等物,遂將陳嫌依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案偵辦。
嫌疑人陳○福辯稱:該模型改造手槍為其一名綽號「雉雞」的朋友所寄放,但不知該綽號「雉雞」的真實姓名及年籍資料…云云;否認持槍進行任何不法之用途。警方所查獲的改造槍枝,已送請刑事警察局進行檢驗及彈道比對,以進一步釐清有無涉及其他刑案。
有鑑於臺南市地區日前曾發生持槍殺人、強盜之案件,分局長李西河三申五令,要求所屬積極主動布線、盤查可疑之人、事、物,落實防搶、防竊等勤務作為;查緝各式槍、毒,有效打擊各類暴力犯罪,以維護大臺南市純樸、治安、交通良好的生活環境,決心絕不打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