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屏東警分局崇蘭所查獲女慣竊(記者王梭熙攝)
午夜一名四處流浪的慣竊梁女,在屏東市民宅下把玩手機,屏東警分局員警夜間巡邏發現可疑立即趨前盤查,梁女馬上將手機藏進背包內,在員警仔細盤詰下,梁女終於坦承手機是她偷來的,並供出她從里港偷腳踏車至屏東流浪4、5個月,梁女雖是一名慣竊,但警方仍苦勸她改過自新,但見梁女低頭不語,警方依法移送法辦。
屏東警分局崇蘭派出所警員李忠謀、鄭坤樹於10月13日23時45分許,巡邏行經屏東市青島街時,發現民宅騎樓下坐著一名曾在轄內犯下多起機車置物箱竊案的女嫌梁O妏(32歲),正在專心把玩手機十分可疑,員警立即趨前盤查,梁女一看見警方立即將手機藏進背包內,並牽著腳踏車欲離去,員警馬上將她攔下盤詰,在鄭員二人仔細詢問下,梁女才向警方坦承腳踏車是她今年6月間,在屏東縣里港鄉某醫院前竊取作為交通工具之用,另員警詢問梁女剛才把玩之手機是何人所有,梁女才自行從背包內取出,並坦承那也是她在里港竊得的,員警立即將梁女逮捕帶回詢問,全案依竊盜罪嫌移送偵辦,另梁女向警方供稱她又犯下多起機車置物竊案,因梁女身上沒有贓物可證,警方正積極查證中。
據梁女稱她之前從事按摩工作,多年前失業後,一直沒有工作四處偷東西維生,去年因竊盜案被捕入獄,在今年5月間出獄,但出獄後因沒有一技之長,也無家可歸,所以在里港偷了一輛腳踏車及手機,流浪到屏東以廟宇為家,但在沒錢生活情形下,又開始四處偷機車置物箱內的財物過活,員警見梁女年紀尚輕,雖是一名慣竊,但仍苦勸她改過自新,並要介紹工作給她,惟見梁女低頭不語,只能將她依法移送法辦。
屏東警分局長張偉中呼籲民眾切勿將財物留置在汽車或機車箱內,以免引起歹徒覬覦之心,民眾若發現可疑人事,可逕撥110報案,與警方共同為維護社區治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