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鳳警查獲癌末男子販毒依移送法辦(記者黃莉寬攝)
高市鳳山分局警方接獲線報指出嫌犯郭○銘(男、72年次)疑似長期販賣毒品,經警方長期查證郭嫌於103年10月11、12日晚間分批購入為數可觀的各級毒品,打算分批藉由KTV、電玩店、網咖等可能淪為吸毒派對及交易場所散播毒品。
鳳山分局偵查隊於103年10月13日午間,趁郭嫌正欲開車出門轉售於下游賣家,未有防備之際,於住家旁巷口攔捕郭嫌,當場於車輛內查獲子彈2顆、海洛因8.11公克、安非他命28.94公克、愷他命咖啡即溶包480.23公克,警方當場以違反槍砲彈藥刀械管制條例及毒品危害防制條例帶回調查。
經警方初步詢問,郭嫌否認販毒,僅坦承持有毒品,並供稱其為患有癌症第三期患者,沒剩下多少天可以活,也不怕被判刑,不如現在活得開心就好,絲毫無任何悔意,惟其持有之毒品數量顯然已遠超過自己所能施用的劑量,全案依非法持有子彈及意圖販賣而持有毒品罪嫌將郭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鳳山警方呼籲,警方維護治安的決心不會動搖,未來將持續加強打擊黑槍及肅毒,民眾若有緊急事故或需要報案,請撥打110或直接到當地派出所尋求警方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