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烏龍汽車失竊案 報案人酒駕法辦
臺中市北屯區一名51歲孫姓男子見妻子所有之自小客2***-ge號愛車不見,神情慌張至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水湳派出所報案,請求協助找回失竊汽車。水湳派出所員警於訪談案發過程中,發現報案人孫男臉頰泛紅,帶有濃濃酒味,所幸經員警仔細查證,聯絡車主後確認是孫男妻子駕駛車輛外出,根本是烏龍一場未發生失竊,惟孫男卻因全身濃濃酒氣還騎乘機車至派出所,酒測值超標,被移送法院。
根據警方調查,孫姓男子於103年10月11日上午因心情不佳,獨自在家中飲酒多時,於晚間18時許突然發現妻子所有之自小客車2***-ge號未在平時停放位置,未經思索下就騎著**9-CRS號重機車到水湳派出所報案協尋,受理員警在瞭解案件過程中發現孫男渾身酒氣,顯有酒後駕車情事。員警分別清查自小客車去向及對孫男進行酒測,經員警聯絡孫男妻子後,確認是她將車輛駕駛外出,烏龍一場未發生失竊,但孫男經酒測呼氣值卻超標高達1.0MG/L,涉嫌公共危險罪,被警方依法送辦。
孫男事後懊悔不已,因飲酒後反應欠佳,發現汽車沒停在車位,便一時緊張未多加思考自己已飲酒不可騎車,且未先詢問妻子有無開車外出就自行騎機車到派出所,因此付出慘痛代價。警方呼籲:只要有飲酒行為,切勿以身試法駕車上路,應改搭乘大眾交通工具、計程車、指定駕駛或付費代理駕駛(專線04-2222-1999)等方式,保障你、我生命安全,養成「酒後不駕車」之守法觀念與習慣,才是最明智的決定。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第五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