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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構「讓有良心的人可以存活下去」的制度
2014
10/10
23:25
林真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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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1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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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張永明教授,9月15日受邀參與「良心覺醒國際論壇」中表示,法律人主張人性本惡,所以會制定很多制度和規範來防堵,但有時礙於現實面有諸多無奈,道德良心與利益有所掙扎時,這麼多的防堵似乎也是難以發揮的。國家之所以不能用「良心治國」,而需「法制治國」,就在於人的良心有大有小,不易規範,因此他呼籲法律人應建構一種「讓有良心的人可以存活下去」的制度,讓有心要發揮良知的人,也有生存的空間。

張永明指出學財經法律的人會在「獲得更多利益」與「把持原則」間掙扎,好比現在資本主義的競爭下,一定要大規模才能夠生存,反而讓小規模越來越沒落,又因為越來越沒落,要叫他有良心的活著,又是另外的掙扎。以食品來講,好像是越大越沒良心,因為要顧慮的事情太多了,今天有一百條的生產線,跟去年有一條生產線的考量完全是不一樣的。看到最近檢舉餿水油的老農,在現在的生態下,似乎也面臨要怎樣才有辦法生存下來的掙扎,在法律制度上,正是法律人必須去思考的層面。

張永明表示,如果有良好的制度可以保障在「獲得更大利益」與「把持原則」中取得平衡,不會有所掙扎,小規模企業就能有良心又不沒落,這個轉折空間就在於找尋合適的制度了。今天談良知,就看我們能不能找尋讓有良心的人(或還有一點良心的人),加害的情形縮小,如果他是受害者的時候,也要要他發揮受害者的良知,不要讓旁邊人像他一樣再受害。所以學法律的人有機會要和與會大家一起討論,如何讓好的法律制度存活下來,讓有心要發揮良知的人有存活的空間。

圖說:高雄大學財經法律學系張永明教授指出,找尋適合的制度在「獲得更大利益」與「保持原則」中取得平衡,讓想要發揮良心的能謹守本份、也能發揮功能的存活下去。

上傳時間:2014-10-10 23: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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