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警方查獲偽劣禁藥品一批(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二隊四分隊執行網路巡邏,發現犯嫌陳○蓉擅自輸入未經衛生主管機關核可之禁藥,並利用社群網站「FACEBOOK」招募會員公開販售多種禁藥,經該隊調查確認陳嫌所販售之「P57減肥藥」為禁藥後,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人員於10月08日12時許,持搜索票在高雄市小港區陳嫌住所實施搜索,當場起出減肥藥、行軍散、青草膏、膠原蛋白、美白丸、蝸牛霜、眼藥水等證物,偵訊後,陳嫌坦承犯行不諱,全案依違反藥事法罪嫌,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據了解,陳嫌販售之禁藥係以跑單幫方式,分別自泰國、香港、大陸等地區攜帶或郵寄入境。扣案之「P57減肥藥」經衛福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出含有西藥成分「百憂解」,為抗憂鬱症用藥,陳嫌向警方吹噓該「P57減肥藥」效果顯著,陳嫌稱自己服用該減肥藥1年餘,由100公斤體重降至目前88公斤!但服用該減肥葯之副作用不斷,不僅狂冒痘痘,皮膚也暗沉無光,因此陳嫌也必須服用其他「膠原蛋白」、「美白丸」等藥物來彌補,直讓人懷疑該藥是否真具有減肥效用。
網路藥品往往是賣家從國外帶入,藥品來源、內容都不清楚,依法規定藥品必須向衛生福利部申請查驗登記、取得藥品許可證後,才能透過申請藥商或授權人輸入及販售。網路是虛擬空間不可販售或代購。依「藥事法」規定,擅自輸入或製造藥品,屬偽藥或禁藥。提醒民眾,所有藥品需依藥品特性及副作用,由醫師、藥師指示使用,千萬不可網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