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監視器錄得竊嫌正面特徵(麻豆分局提供)
黃姓受刑人有毒品、竊盜等前科,目前因強盜案件在臺灣臺南監獄臺南分監服刑,他於103年7月初經過麻豆區一處出租公寓前,發現該公寓管理室會計小姐正在向房客收取租金,研判月初時間,管理室應該有很多現金出入,於是他又回家戴者鴨舌帽、口罩埋防在附近觀望,趁李姓會計小姐帶房客到樓上看出租套房之際,以手硬扳管理室窗戶,破壞鎖頭,搜刮財務,得手新臺幣4萬多元,然後逃離現場。
李姓會計小姐下樓後,發現窗戶被破壞,驚覺不妙,原本以為所帶之房客是竊嫌同夥,立即報警查處,麻豆分局獲報後也立即到場處理,經初步訊問,排除房客涉案嫌疑,再進行現場採證,採獲一枚不明指紋,經比對發現是黃姓受刑人的,因此到臺南分監借訊黃員,黃員經警方於8月26日第1次借訊堅不認罪,最後仍受不了良心譴責,於9月26日透過監獄管理員向警方聯絡,承認犯了竊盜案,全案經偵訊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麻豆分局警方呼籲,民眾在收取現金時,要注意身邊有無可疑人物,如果要離開座位,一定要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如果有需要,也可以打電話請求警方協助護送,以減少歹徒可趁之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