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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政府警察局羅東分局五結所警員陳沿毓於103年9月13日00-02時擔服值班勤務,接獲民眾報案,表示見該女子深夜一人獨自於街道徘徊,唯恐發生意外,遂將其載返該所尋求協助,經員警詢問下,發現該女子患有智能障礙,無法完整語述表達,僅表示要回台北,陳員根據報案人發現該女子之地點(傳藝路),研判當事人走失地點,主動前往羅東轉運站及火車站詢問,經轉運站服務人員提供,得知前一班北上乘客中有家屬走失者,復請站務人員連繫該民(林○峰),終於確認走失者身分(吳○華),惟渠丈夫表示已前往台北途中無法立即返回,陳員遂開車載往渠父住處,順利交由家屬接回照顧。
羅東分局長張金來表示,為民服務工作本是警察職責之所在,員警本著愛民的同理心、視民如親,樂於助人、積極熱忱的態度,警員陳沿毓處理本案能充分發揮警察為民服務之精神,熱心助人,鍥而不捨抽絲剝繭,順利協助精障女子返家,深獲家屬感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