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平區、北區於103年9月30日及10月1日連續發生數起年輕女子騎乘機車,遭1名不詳男子尾隨,並從後方朝被害人所穿著的褲子潑灑鹽酸後逃逸之案件,除將該受害女子衣褲熔毀外,也造成皮膚不同程度的灼傷,致被害人身心嚴重受創。本案經媒體刊載,也造成附近民眾恐慌。
經持續追查,發現犯下這幾起潑酸案件之嫌犯應為同一人所為。經第五分局結合第四分局相關資料,並彼此分享後續追查情資及畫面後,逐漸鎖定蔡O昇涉有重嫌。而蔡嫌雖設籍在臺南市中西區,但早已在外租屋居住,未在戶籍地活動,行蹤難以掌握,致聯合查緝小組陷入追查瓶頸。後經專案小組成員持續努力,復緊急報請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吳書嫺指揮偵辦並核發拘票,於在10月2日晚間由專案小組於臺南市中西區民族路三段埋伏,將涉案蔡姓嫌犯拘提到案。經偵訊,蔡嫌坦承犯案3起,並表示因日前與家人發生爭吵,一時心情不佳,才會隨機對路邊經過之女子潑灑鹽酸洩憤,並非針對特定對象下手。全案於警詢後依恐嚇、傷害、毀損等罪嫌移送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市警局局長陳子敬在得知破獲此次連續潑灑鹽酸案件後,極為重視,隨即帶同副局長陳太忠、刑事警察大隊大隊長朱宗泰等人前來慰勉專案小組辛勞,感謝同仁為治安工作所做之努力。陳局長並呼籲,凡走過必留下痕跡,各項犯罪行為均會留下跡證,警方將會持續追查各項不法,法網恢恢疏而不漏,必將歹徒緝捕歸案,請心存僥倖不法之徒切勿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