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成功所員警逮獲音源分享器竊嫌(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鳳山警分局成功派出所警員邱志賢、崔經祥,於10月2日12時許獲報鳳山區瑞興路全家便利商店有人偷竊。二人立刻前往了解,到達後店員表示客人密報剛剛有人將東西放入口袋未結帳即走出店門口,店員清查物品後發現確有短少。
成功所許所長得知後,立刻指派專人調閱監視器,調閱後發現有名男子蹲於物架前將東西放入口袋並未結帳離去。正當警方欲循線繼續調閱竊嫌騎乘車輛時,突發現在一旁喝咖啡的黃姓年輕人(83年次、毒品前科)與畫面人物相似,警方立刻上前盤查並出示畫面,黃男表示畫面中確為其本人,警方進一步詢問是否有偷竊物品,黃男馬上否認,並欲起身離去。但因畫面證據確鑿,警方攔住他並繼續循循善誘,店員亦一旁表示肯原諒竊嫌不予追究,竊嫌見事跡敗露便承認確有偷取一條耳機音源分享器,並帶警方前往一百公尺不遠處的水溝取出贓物。經了解,原來其認為沒人發現其偷竊行蹤,打算先將贓物丟於此先返回便利商店喝完影料後再拿取,豈料警方已鎖定犯嫌畫面,正好讓警方甕中捉鱉,全案黃嫌坦承不諱,警方帶返所偵辦函送。
雖然所竊物品價值不高,但竊盜為公訴,警方需依法辦理並勸黃嫌「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惡小而為之」希望其能改過向善,未來成為社會中流砥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