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自行車烙碼奏效 失車四年後找回.JPG
雲林縣警察局斗六分局斗六派出所巡佐許仟鴻、警員陳志明深夜查獲男子王 ○升(男、55年次、有多次竊盜前科)涉嫌四年前竊盜自行車案。
斗六派出所員警接獲通報於斗六火車站前有一名男子與人發生糾紛,警方到達現場後,盤查與人發生糾紛之男子王 ○升 ,盤查身份後發現王男有多次竊盜前科且言行怪異,行跡可疑,追問其所使用之自行車來源,王嫌才坦承腳踏車是四年前在雲林縣虎尾鎮所偷竊,而員警在該台自行車車身上發現有烙碼,立即查詢雲林縣警察局自行車資訊系統,並順利聯絡到失主,通知前來領回,全案依竊盜罪嫌將王嫌移送雲林地檢署偵辦。
自行車失主接獲警方通知時興奮的表示,「對呀!對呀!我四年前有失竊自行車沒錯!」失主表示,腳踏車已失竊多年,早已不存希望能找回失竊自行車,這次能將所失竊自行車尋回,實在非常感謝警方自行車烙碼之服務。
警方呼籲,自行車是現今最夯的運動工具之ㄧ,民眾應妥善保管,做好防竊措施,自行車並無車牌或引擎號碼可查,為避免宵小有機可趁;民眾之自行車尚未烙碼者,可至雲林縣各派出所辦理登錄,如警方查獲,立刻馬上通知到失主領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