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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教育部103年公費留學考試試場分配及相關注意事項
2014
10/01
09:34
劉麗蓉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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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0-01 09:34
劉麗蓉 台北市 報導

教育部103年公費留學考試訂於10月11日在國立臺灣大學舉行筆試,報考總人數計883人,預定錄取一般公費留學78名、勵學優秀公費留學8名、原住民公費留學10名、身心障礙公費留學5名,共計101名。

本考試試場位於國立臺灣大學普通教學館2樓至4樓,試場分配人數表自即日起公布於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網頁,公費留學考試相關資訊請連結教育部全球資訊網(www.edu.tw),點選「教育部各單位」項下之國際及兩岸教育司,「主題專區」內之「海外留學」參考。

為免延誤考試,請考生務必攜帶准考證及身分證件進入考場,如不慎遺失准考證,則須於考試當日提前持身分證明文件(如國民身分證、護照、健保卡、駕照)及照片至臺大普通教學館103教室,向試務工作人員申請補發臨時准考證;如未攜帶任何身分證明文件,須填寫准予考試切結書,並拍照存證後始能准予應試,因補發手續費時,務請考生注意時間,以免延誤考試。

依簡章規定,可使用計算機考科,限為下列學門編號之應考專門科目:學門編號147、148(經濟學)、學門編號149(財務學及經濟學)、學門編號150(會計學及經濟學)、學門編號151(統計學及經濟學)、學門編號152(服務科學)、學門編號153(產業經濟)、學門編號154(國際經濟)、學門編號155(區域經濟)、學門編號157(電腦輔助與運算設計)、學門編號159(使用者導向設計)、學門編號171(海洋物理學)、學門編號174(生物統計),並限僅具備+、-、x、÷、%、√、MR、MC、M+、M- 運算功能之計算機。凡未註明可使用計算機的考科,一律不得使用計算機。

依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應考人注意事項第3點規定應考人之書籍文件及收信器、呼叫器等電子器材(請關機),並取消鬧鈴設定,應放置於試場前方或指定場所,不得置於抽屜中、桌椅下、座位旁或隨身攜帶,違者以零分計或扣除該科目成績10分

如有其他疑問,歡迎來電教育部國際及兩岸教育司洽詢:(02)7736-5737。

上傳時間:2014-10-01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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