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星期農業局動物保護處接獲高市動保團體檢舉於岡山通校有疑似掛羊頭賣狗肉的山產店,已經有多位網友檢舉,動保處於9月19日晚上前往現場稽查,現場店主雖不配合,後經協調採樣相關骨頭及湯汁送檢,今日結果出爐骨頭證明為狗肉成分,因該位店主為累犯,動保處將重罰。
稽查當日,農業局動保處會同高市關懷流浪動物協會義務動保員及前鋒派出所警員前往,起初店主配合度差,且出言不遜,但經該處動保員耐性跟他說明,並且在前峰派出所協調下,現場採取一塊骨頭及湯汁作為檢體,經送中央畜產會化驗,結果今日出爐,骨頭證明為狗肉成分,因該店主王君分別於93年及98年被縣市合併前被查獲虐殺犬隻及賣狗肉,並分別被處罰6萬元及5萬元,並移送法務部行政執行署高雄行政執行處,實為累犯,動保處將依行政程序發文請當事人來製作筆錄及說明,並將依動物保護法重罰,後續將不定期前往抽驗,若再抽驗為狗肉陽性成分,將再按次處罰。
動保處葉處長呼籲民眾,動物保護法已明文規定禁止販賣經中央主管機關公告禁止宰殺動物(犬貓)之屠體,依動物保護法違反第12條及第27條規定,最高可處25萬元罰鍰,並得公布其姓名、名稱或照片,拒不改善者,得按次處罰,民眾千萬不要以身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