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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滿州欖仁溪封溪護魚 違者重罰
2014
09/30
21:41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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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30 21:41
許明松 屏東縣 報導

圖:屏東縣府公告滿州鄉欖仁溪封溪護魚(記者許明松攝)

 

屏東縣政府公告「屏東縣滿州鄉欖仁溪封溪護魚」,護魚期限5年,全長6.44公里,護魚期間嚴禁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違者可處新台幣315萬元罰鍰。

素有墾丁國家公園「私房祕境」之稱的欖仁溪,因當地里德社區盛行生態旅遊而吸引相當多的遊客來此攬勝,但遊客一多,溪邊烤肉、捕魚、撈蝦、摘折花木等亂象橫生,造成管理上的困擾。

里德社區搶救欖仁溪,透過滿州鄉公所向屏東縣政府申請「封溪護魚」,里德社區發展協會理事長古監謀說,欖仁溪深山幽谷,生態豐富,溪水長年不斷,延溪而上,疊石瀑布流泉,是一未開發的處女地,尋幽攬勝,人間美境。

過去居民或外來遊客有電魚、捕蝦的習性,里德社區推動生態組織巡守隊,保護這最自然的生態環境,古監謀說,原本雜亂的環境,經大家自律變乾淨許多,而水中的魚、蝦族群數量也增加了。

屏東縣政府農業處表示,欖仁溪封溪護魚期間雖是5年,但必要時可以延長,全面禁止於護魚區水域以任何方式採捕水產動物,以確保該水域生態資源之永續利用,違者依漁業法第65條第6款規定可處新台幣315萬元罰鍰。

上傳時間:2014-09-30 2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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