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警察局刑警大隊偵一隊3分隊於今年初破獲高雄市鳳山地區許姓女組頭經營之大型六合彩簽賭站後,經深入追查發現該簽賭站雖每月出入資金高達數百萬,在業界已屬大型組頭級,但經多方跡證顯示,其上游應有更具相當財力之總組頭簽賭站以吃下賭注,警方並同時接獲情資指出該總簽賭站可能藏身左營地區的社區大樓中,且係由一名劉姓中年女子所經營。
案經長達半年餘之調查、蒐證、專案小組數度喬裝電信公司人員現場勘察確定地點後,旋即於9月18日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所核發之搜索票並會同岡山分局、轄區新莊派出所警力前往查緝,惟警方到達左營區德威街大樓現場,發現無人應門,經撥打屋主劉O憶(女、61年次)電話要求其返家配合執行,劉嫌得知警方來意隨即藉口掛斷電話拒不再接,後經由警方依法會同當地里長、社區保全、管委會主委等人強制破門進入搜索後,發現現場並未有多台傳真機、電話、大型電腦等設備,而是僅有10多條供下注用之電話線路連接於客廳置物櫃上之3台黑色機盒內,並外接有電腦數據機。
由於當時正值六合彩開獎時段,且確定投注電話仍正常運作狀況下,何以屋內無人作業,且無應有之傳真機等物,執勤人員研判應屬新型態之網路簽賭之系統,乃請本大隊科偵組同仁到場支援勘驗,證實該3台黑色機盒是最新之電腦網路傳真機(MICI network fax system),每台可儲存1200筆以上之電話傳真簽賭資料,犯嫌可於他處遠端透過電腦網路來讀取列印下游組頭所傳之簽賭單,以避免遭警方當場查獲之風險。
經現場搜索後發現有已簽注之六合彩簽單3千多張、碰數速見表、帳冊、存摺、電話集線器、行動電腦、印表機等物,逐確定該處為簽賭站無誤,經核對查扣之簽單、帳冊金額,初步估算累計簽賭金額高達新台幣23億元以上,遠超過歷來所查獲之簽賭站規模。
本案當場依法查扣該批電腦網路傳真機(MICI network fax system)、六合彩簽單等物帶隊處理。劉女因自宅內簽賭站已被警方查獲,且相關設備亦遭查扣,加上專案小組及轄區警方全力查緝後,自知法網難逃,乃於9月22日主動投案。
經調查後劉女坦承因覬覦簽賭高額利潤,且手中握有不少資金,乃自103年4月中旬開始一人獨自經營六合彩簽賭站,每次開獎日作業時,就會透過觀看大樓管理室之監視器把風,掌握人員進出動靜,以防警方查緝,而每星期一至六經營有香港六合彩(港號、台號、特尾)、台灣大樂透、今彩539等,每期簽注金額約3、4仟萬元不等,經營至今帳冊累計金額已高達23億元以上,其規模已屬大高雄地區最大總組頭。全案調查後以賭博罪移送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