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仁武分局大華所警員顏清揚於103年08月27日19時處理球場路80號前車禍,經現場了解為謝0駕駛輕機車與不詳車號之自小客車發生車禍,當時自小客車駕駛人未下車處理即逃逸。案發後傷者送至長庚醫院,住院多日尚未出院,家屬心急如焚,希望警方能幫忙找出肇事者。
警員顏清揚於案發後前往調閱車禍現場附近店家之監視器,並積極連絡家屬,告知一定會找出肇事者還家屬公道。車禍發生地附近店家之監視器雖有拍到車禍經過,惟因天色已晚,影像畫面模糊,無法辨識肇事車輛之顏色及車號。
隔日所內同事警員吳孟興、呂立涵知悉該件車禍後,積極前往調閱路口監視器,後經比對車禍現場、前後路口經過車輛車型約百輛後,終找出肇事逃逸車輛之車型及車號8666-○○,並通知肇事車輛之駕駛人廖○○前來說明。
員警發揮視民如親精神,積極主動為民服務,深獲民眾好評及嘉許,有助建立警察正面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