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三民一分局十全所員警查獲竊盜犯(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黃姓嫌犯於103年09月16日11時許騎乘機車路過三民區吉林街一間超商時,見入內購物之被害人李姓男子將一只工具包置於機車腳踏板,臨時起意將該工具包竊走,李姓男子從超商結帳完出來才花2分鐘,發現工具包不翼而飛,向警方報案。
三民一分局十全派出所警員吳竣鴻、鄭韋綸2員獲報後,發揮『柯南』偵探精神,積極查訪超商附近居民及清查轄內治安人口,發現黃姓嫌犯於案發前後曾行經該路段涉有重嫌,遂通知其到案說明。
黃嫌到案後見事跡敗露,心虛下坦承犯案並帶同警方至高雄後火車站附近取出行竊後丟棄的贓物,由於工具包內僅有電子維修工具及李姓被害人的身分證件及提款卡等物,黃嫌竊得該工具包查看並無貴重財物,認為無利可圖,遂將工具包丟棄於路旁。警方起獲贓物通知李姓被害人到所認領時雀躍不已,直呼這工具包除證件及信用卡外並無貴重財物,但電子維修工具是其平日上班維修電子產品必備工具,丟了這些工具無法上班將影響收入,警方能將市民的小竊案當重大刑案偵辦,只花一日立即破案,且失物原物找回,感謝警方幫忙,黃姓嫌犯竊行雖非竊得貴重物品仍觸犯刑法竊盜罪嫌,依法函請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