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提醒,103學年度上學期5歲幼兒免學費教育計畫(以下簡稱免學費計畫)的補助作業,即日起開始申請。只要是97年9月2日至98年9月1日間出生的幼兒,並且就讀符合補助要件的幼兒園都是免學費補助的對象,經濟弱勢的家庭還可再申請加額補助!本學期的申請期限到10月15日截止,請家長把握申請時間以免錯失補助機會。教育部表示,免學費計畫的就學補助包括「免學費補助」及「經濟弱勢幼兒加額補助(以下簡稱弱勢加額補助)」二項,請家長留意以下說明:一、免學費補助:沒有家戶年所得的限制,所以,家長不用提出申請,幼兒園將主動協助辦理補助款申領作業,補助方式為:(一)公立幼兒園:幼兒入學時就直接減免「學費」一項的費用,每名幼兒每學年度最多可節省新臺幣(以下同)1萬4,000元。(二)私立幼兒園:可以比照公立幼兒園直接減免「學費」的作法,或是等地方政府撥付補助款後,再轉撥給家長,每名幼兒每學年度最多可節省學費3萬元(每學期最高1萬5,000元)。二、弱勢加額補助:(一)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101年度家戶年所得總額(5歲幼兒及爸爸與媽媽合計)70萬元以下的家庭子女,可以再申請本項加額補助,並依據家戶年所得提供不同級距的補助額度,每學年度再加額補助「學費」以外的其他就學費用1-3萬元(每學期最高1萬5,000元)。(二)另外,家戶擁有第3筆(含)以上不動產且公告現值總額超過650萬元、或是家戶年利息所得超過10萬元者,不能申請本項補助。三、前二項補助合計,經濟最弱勢的家庭,可以免費就讀公立幼兒園,就讀私立幼兒園,每學年度最高可以補助6萬元(請參閱附表)。由於弱勢加額補助涉及家庭經濟狀況,基於簡化補助作業及便民原則,每學期開學前,教育部資訊系統會事先彙整相關單位提供的補助資料並進行註記,家長不用主動提供佐證資料,但是家長必須填妥幼兒園發給的申請表,確認申請意願後,再由園方協助有申請意願的家長,進行資訊系統的比對作業,並將補助資格及額度的比對結果,以書面方式通知家長。教育部提醒您,如果是系統沒有辦法進行比對的少數個案,或是對於比對結果有疑慮的家長,都可以提供綜合所得稅及財產歸屬清單等相關佐證資料,由幼兒園協助轉請地方政府主管機關進行修正,保障您的補助權益。至於其他年齡層的幼兒,政府還有提供中低收入戶幼兒就學補助,家長可將中低收入戶證明文件交給幼兒就讀的幼兒園,由園方協助家長申請補助款(每學期最高6,000元);如果家長想要了解中低收入戶的資格及申請方式,可以詢問幼兒戶籍所在地的直轄市、縣(市)政府或鄉(鎮、市、區)公所。另外,為了讓家長可以安心就業,還有提供相關補助,讓就讀公立幼兒園的經濟弱勢幼兒可以免費參加園方平日辦理的課後留園服務。教育部指出,為了發揮政府補助經費的最大效能,已經透過幼兒就讀幼兒園補助辦法的法令規範,訂定相關補助條件,103學年度有98%以上的幼兒園通過符合補助要件的審核,由政府與民間經營者雙方的共同努力,提供幼兒安全的學習環境、專業的師資,及穩定幼兒園收費基準,保障家長的補助權益,讓孩子在家長、幼兒園及政府攜手合作之下,獲得更好的教育與照顧。教育部再次提醒家長,如果您想知道更多補助資訊,可以直接向所在地縣(市)政府及幼兒就讀的幼兒園詢問,或到全國教保資訊網(網址http://www.ece.moe.edu.tw)瀏覽查詢更多的訊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