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鳳山分局新甲所逮獲偷竊超商物品通緝犯(記者王梭熙攝)
目前因妨害性自主罪遭法院通緝中之吳姓男子(49歲),利用本月19及21兩日前往超商店內購物時,趁颱風天來襲穿雨衣進入店內竊取貴重物品藏在身上,吳嫌要離開時只拿出一份報紙及咖啡給店員結帳,兩天來吳嫌食髓知味均以該犯罪手法竊取財物得手,經店家盤點時發現店內商品有短少情形,立即調閱店內監視器比對發現有一名可疑男子以行竊方式,將物品未結帳藏在身上大剌剌走出店外經店家向鳳山分局新甲派出所報案。
警方接獲報案後立即成立專案小調閱附近監視器比對可疑人士,發現嫌疑人騎乘一部輕機車車號xxx-132可疑涉案,經警方採取地毯式以車追人方式,於21日18時許在新富路399巷發現該部車輛,訪查附近住家得知該車輛所有人住在3樓,立即上樓按電鈴由屋內外勞開門讓警方進入查緝時,吳嫌聽到有人按電鈴伸頭向外探望本來要從3樓往下跳,見警方已在樓下佈署層層警力,立即回屋內躲藏在衣櫥內避開警方查緝,經警方曉以大義告知吳嫌家屬犯錯要接受法律的制裁,最後在房間衣櫥內查獲吳嫌到案,坦承竊取他人之物現場人贓俱獲,全案依妨害性自主罪及竊盜罪移請高雄地方檢察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