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為大力推動濱海沿線觀光休閒,促進新竹漁港由單一的一級漁業機能,提昇結合漁業發展與觀光服務的複合型港區及建構多元綠色生態遊憩網絡及形塑健康環境之優質城市,爰辦理「擴大及變更新竹漁港特定區主要計畫(第二次通盤檢討)案」,希冀藉由整體考量本都市計畫區之定位及空間發展模式,強化地區服務機能及相對競爭力,以期達到都市永續經營之目標。全案主要計畫前於102年6月25日、103年1月28日經內政部都市計畫委員會第806、820次會議審議通過,細部計畫於103年5月30日經本市都市計畫委員會第239次會議審議通過,主要及細部計畫並於同年9月17日公告發布實施,將公告30天至103年10月16日止。
本計畫範圍東鄰新竹機場,西鄰台灣海峽,南以糧食局倉庫南側灌溉溝渠及農路為界,北至頭前溪。行政範圍涵括康樂、南寮、中寮、海濱、港北及舊港里等6里,計畫面積約749.10公頃。未來將建構多元綠色生態遊憩網絡及形塑健康環境之優質城市,期發展成為一「兼具多元休閒遊憩與優質生活環境之綠色城鄉」。計畫中包含為因應南寮-竹東東西向快速道路延伸至漁港港區道路工程,及配合新竹漁港觀光遊憩發展定位及促進地區觀光休閒發展,劃設約6.16公頃觀光休閒專用區及約1.02公頃旅遊專用區,以利未來引入民間投資開發,另配合頭前溪河口段治理計畫線之修正,調整凹灣區域之河域範圍(浮覆地)為約6.95公頃體育場用地及抽水站用地等數項重大公共建設,並結合區內藍、綠帶等自然景觀與生態資源要素,展現新竹漁港周邊地區空間魅力,以成為新竹市新健康與生態旅遊運動之示範地區。
本案計畫書圖內容可至本府都市發展處3樓閱覽區或至「新竹市都市計畫資訊服務網」網站(http://landuse.hccg.gov.tw)瀏覽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