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查扣證物:假鈔一紙(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三民一分局員警於103年9月10日查獲楊姓男子(男、43歲、高雄市人)持一千元玩具假鈔,到三民區熱河街一處檳榔攤換真鈔案,楊嫌犯案一小時後,向龍華派出所投案,由三民一分局員警帶回偵辦。
楊嫌於案發日當天先到文具店買了千元玩具鈔,再騎車到三民區熱河街一處檳榔攤,向蔡姓老闆娘告知要換零錢,一百元5張及五百元一張,楊嫌將假鈔對半折起與檳榔攤蔡姓老闆娘一手交錢、一手換真鈔,當蔡姓老闆娘接到翻開紙鈔後,發現玩具假鈔,立即追出看到車牌,向警方報案。
員警查詢電腦得知楊嫌犯案,正要前往住所查緝之際,接到龍華派出所通知,楊嫌已前往投案,員警逐前往帶回派出所偵辦。
警方調查,楊嫌多次犯案出入監所,出獄後以打零工生活,工作不穩定,收入不佳,一直靠兄弟、母親接濟生活,案發當日只剩零錢,沒夠錢買菸、檳榔,突發奇想到文具行買了玩具鈔,向檳榔攤蔡姓老闆娘換真鈔,得手後快速逃逸,錢花完之後,冷靜下來想想,以往做案經驗仍逃不過員警的追緝,必需面對法律的制裁,一小時後遂向龍華派出所投案,祈請減輕刑責。
楊嫌到案後態度良好,私下告訴員警蹲苦牢的日子也不好過,所以向派出所投案,經員警訊問後均坦承不諱,依詐欺罪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