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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工人於道路遭撞 警籲遵守施工安全
施工安全真的大意不得!臺中市北屯區分別於103年9月5日及9月11日發生工人在道路施工因警示標誌未設立或設置警示標誌不足致遭行經車輛撞擊不幸死亡之交通事故,警方特別呼籲民眾在道路施工應事先申請並注意遵守施工安全規則,駕駛人亦應留意車前狀況,以確保行車安全。
103年9月5日凌晨0時47分鄭姓男子(44歲)在臺74線快速道路上松竹造景拱橋霓虹燈施工完畢,人於快車道照相(施工完工照)期間,並未設立任何交通警示標誌,不慎遭自小客車撞擊,當場死亡;無獨有偶,9月11日深夜23時40分黃姓男子(25歲)站立於旱溪東路雙黃線上做大樓紅外線丈量,現場雖有設置交通安全錐,但黃民未著反光背心,且另一施工人員僅站於路旁,未適時警戒管制交通,遭行經之自小客車不慎撞擊,經送醫後不治死亡。
警方呼籲:道路作業人員應確實遵守施工安全規則,並戴有反光帶之安全帽、穿著顏色鮮明之施工背心;施工範圍應加強交通管制,以提醒用路車輛小心駕駛,避免人員或車輛誤入施工區域;施工地點出入口應落實人員及車輛管制,以避免意外發生。第五分局關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