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排除道路障礙,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與順暢,確保用路人權益,臺南市政府警察局新營分局於103年9月11日執行「清除道路障礙(路霸)」、「加強取締違規砂石(各式大型)車」專案,當日專案勤務並針對違規停車(占用人行道)、機車退出騎樓及違規攤販、旗幟、違規招牌等路障之整理、勸導及取締,針對所轄外環道路機動攔查行經砂石車、載運危險物品車輛。
該分局特別重申全面持續加強勸導與取締佔用道路或人行道障礙物工作,展現執法決心與能力,並利用各種機會,加強宣導,促使民眾提升守法觀念,一起打造悠遊暢通道路或人行道空間之友善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