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眾張先生(36歲、住高雄市左營區)、黃小姐(43歲、住高雄市三民區)係男女朋友,於前日下午3時10分許因個性、理念不合爭吵不休,開車路過小港分局時,下車走進值班台,請求警察主持公道。
警備隊值班警員董文仁了解上述情形後,傾聴雙方吐露心聲約1小時,雙方坦言已無法繼續交往,男方提議送給女方現金6萬元及數位智慧型行動電話要歸還,但女方堅持不肯,並表示好聚好散,不願歸還,因此,雙方繼續以高分貝音量爭吵。董員見雙方無共識便主動充當和事佬提供建議:女方將數位智慧型行動電話歸還男方,現金部分已花完,就不要再要求歸還。雙方同意後息事離去,民眾對董員協助調解非常感激。
董員熱心為民服務,深獲民眾讚許及認同,其忠勤事蹟,有效提升警察優良形象,足為表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