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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志雄教授呼籲再度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
2014
09/05
22:49
林明義
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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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22:49
林明義 台北市 報導

 

全國司法改革會議在1999年召開,十五年來台灣的司法改革成效如何?嘉義大學許志雄教授在1999年曾以台灣法學會理事長身分參加全國司法改革會議,他認為目前人民對於司法信任度依然很低,問題癥結在於法官素質有問題,司法始終未能獲得人民信賴。他呼籲再度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有其必要性。

嘉義大學許志雄教授8月23日參與「人權.正義與司法改革」座談會表示,歷經十多年的司法改革,某些方面確有所進展,但整體觀之,待改進之處仍舊很多。最大的癥結在於,司法制度改得再好,法官素質有問題,還是徒勞無功,司法始終未能獲得人民信賴。我國法官的養成、進用及淘汰等機制問題不少,即使制定了法官法,似乎仍然無濟於事,奶嘴法官、恐龍法官等現象就是最有力的證明。司法是正義的最後一道防線,法官應扮演人權守護者的角色,然而,我國法官的人權及憲法素養似乎普遍不足,經常作出違背正義、侵害人權的言行或判決。

許志雄表示,以國務機要費案涉及的國家機密特權為例,法官一開始就逕自否認總統的國家機密特權,一直到大法官作成釋字第627號解釋,明白承認國家機密特權後,法官還是不予理會。法官的人權及憲法等素養不足,司法實現正義的這一道防線,無異於緣木求魚。許志雄認為不管是什麼樣的身份或是從事什麼樣的職業,大家都要憑良心做事,包括法官不是只有依據法律審判,還要依據良心來審判。

許志雄表示,我國從威權統治走向民主,最重要的課題之一就是轉型正義,然而,這麼多年來,在很多方面都並沒有實現轉型正義,司法領域亦不例外。試想多少法官與檢察官過去違背司法倫理、趨炎附勢、枉法偵審、迫害人權,如今依舊位居要津,主導司法運作,並污染下一代司法人員?司法未實現轉型正義,司法人員欠缺轉型正義觀念,勢必降低偵審品質,成為司法的嚴重問題。他以胡志強「黨職併公職」涉嫌詐領退休金乙案為例,從台中地檢署不起訴處分書(95年度偵字第16705號)的內容可以看出,檢察官將「留學生併黨職」及「黨職併公職」視為理所當然,其內心無疑懷有黨國一體的思維,與立憲民主原理大相扞格,當然亦欠缺轉型正義觀念。

許志雄教授並表示,近年來司法改革出現停滯乃至倒退的跡象,最明顯的是司法院定位及所謂「觀審制」的問題。司法院置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結論於不顧,並公然抗拒大法官解釋(2001年釋530),不願將司法院審判機關化,而執意維持其為最高司法行政機關的違憲現狀。又大力推動「觀審制」,美其名為國民參與審判,實則荒腔走板,公然允許干預審判,有違反審判獨立之嫌。

許志雄教授最後呼籲,我國司法問題重重,有再度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必要。

嘉義大學許志雄教授呼籲,我國司法問題重重,有再度召開全國司法改革會議的必要。

上傳時間:2014-09-05 2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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