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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舊旅社變私娼寮,醉男嫖妓加節警上門
2014
09/05
22:15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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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5 22:15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高雄市 報導

圖:林園警方在旅社房間外枯候,查獲從事性交易的男女(記者王梭熙攝)

 

圖:林園警方在旅社房間查獲使用過保險套及計時器(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林園區開南街的狹小巷弄內,一家很不起眼的小旅社,斑駁的招牌已看不出是在經營旅社,且地處偏僻角落,若不是門口點著一盞紅燈,確實不容易找到,旅社沒有房客入住,轉型成為性交易的私娼寮,鶯鶯燕燕招來識途老馬的尋芳客,前往尋花問柳敗壞社會風俗,亦引起警方特別關注。轄區林園警分局接獲民眾檢舉,前往執行臨檢取締,當場在旅社的2個房間內分別查獲2對從事性交易男女,連同現場負責人共5人,漏夜帶回分局偵辦。

林園警分局行政組於3日晚間臨檢突襲該旅社,便衣員警喬裝入內突破一樓門禁,在後方其中2個房間發現正在進行性交易,警方不動聲色在房門外守株待兔。首先106號房門率先打開,38歲的劉姓女子拎著裝有使用過保險套及衛生紙團的塑膠袋走出來,被員警當場查獲與36歲的陳姓男客剛從事性交易完畢。另外103號房內尚在進行肉搏戰,警方在房外等候,聽聞房內傳出陣陣呻吟聲,未直接敲門取締,但枯候許久,連計時器聲響已響起,卻未見開門,只好繼續等待,好不容易雙方完事房門打開,警方當場查獲35歲的盧女與29歲的王男剛結束性交易,並在房內查獲保險套與計時器各1個。員警好奇詢問時間到了,為何還不出來,王男靦腆表示,因為飲酒導致身體狀況不是很好,所以20分鐘時間雖到但還沒盡興,只好再加1節,才會那麼久。

警方偵訊時,劉女與盧女皆坦承每次向客人索價新台幣12百元、1節時間20分鐘,在該旅社從事全套性交易賺取皮肉錢,而每接1個客人須讓陳姓女負責人抽佣房間清潔費用2百元。警方於調查完畢後,將現場陳女依妨害風化罪嫌移送法辦,另從事性交易之4名男女均坦承犯行,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處罰鍰。

上傳時間:2014-09-05 2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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