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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市刑警大隊偵四隊 偵破假訂餐 真竊盜 餐飲店家多小心
2014
09/01
21:39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高雄市
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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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9-01 21:39
天眼日報記者 王梭熙 高雄市 報導

圖:受害店家(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刑警大隊偵四隊11分隊月前清查高市竊盜未破積案,經比對犯罪手法發現於102年間曾陸續於三民區、左營區、苓雅區等處,有發生不明身份女子,於早餐店、拉麵店、魷魚羹店……等店家,竊嫌均以公司名義佯叫大量餐點,且在店家內不斷變化餐點內容,再伺機利用店家客人眾多、訂餐數量多、老板忙於備餐、打包、算帳時等情形,下手行竊店家錢包內財物,每次得手五千至四萬多元不等,雖然有時金額不多,但都是店家辛苦錢,且皮包內尚有被害人個人身分證件等,造成商家老闆後續不少困擾,更使真正要購訂餐點民眾,會被店家抱以懷疑眼光,造成人們互信銳減,形成治安問題。

由於該女子總是以電動機車代步,使當初受理報案之轄區警方即使依案發時、地調閱路口監視器,仍無法查明涉案女子真實身份。

本案經警方持續針對該女子長像、特徵、交通工具等逐一過濾清查,發現有一林姓女嫌於1034月間因竊盜通緝案遭桃園八德分局緝獲,涉有嫌疑已為法院裁定覊押於台北土城女子看守所內,經11分隊員警北上入監詢問製作筆錄,並依當時林女通緝查獲時身上所攜帶的隨身筆記內,詳細紀錄收入(犯案)日期,當日收入(竊得)金額等詳細資料,查證坦承犯下高雄多起餐飲店假訂餐真竊盜案,依多項竊盜嫌疑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至於為何要詳記自己犯案時、地、金額等筆記資料,林嫌竟說為了有一天被警方查獲時,要〔一次〕把案件清完,不要一案一案警方清查、審判等……程序拖拉。警方呼籲民眾遇到不熟客人忽然大量訂餐時,小心店內隨身財物,或可先結算,以避免製作大量餐點,卻無法收款之損失。

上傳時間:2014-09-01 21:39
免責聲明:本文來自 王梭熙 ,不代表天眼日報全球網路新聞網站的觀點和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