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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評定推行公共造產 屏東縣獲縣市級南區第二名
2014
08/30
22:14
高春霖
屏東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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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8-30 22:14
高春霖 屏東縣 報導

屏東縣政府102年度推行公共造產工作競賽成績優良,除縣政府經內政部查核評定為縣市級南區第二名外,萬丹鄉公所納骨堂及恆春鎮貓鼻頭風景區事業參加工作競賽,分別獲評定為南區平地鄉(鎮、市)第2名獎勵金160萬及第3名獎勵金120萬,內政部將擇期頒發獎狀及獎勵金。

民政處表示,屏東縣33個鄉鎮市,有25個鄉鎮擁有公共造產事業,涵蓋項目有納骨堂、觀光娛樂事業、游泳池、果樹、作物、行道樹、水產、造林等,102年度全縣事業賸餘達21,4054,000元,成果豐碩。

102年縣府對各鄉鎮市公所公共造產業務績效考核,萬丹鄉納骨堂事業,年度事業總收入3,4658,000元,賸餘3,0986,000元,並解繳鄉庫數達1,000萬元,對公所財政挹助甚大,經營管理完善,經評定成績95分為全縣第1名;恆春鎮公所貓鼻頭風景區事業,年度事業總收入357萬元,賸餘357萬元,並解繳鄉庫數357萬元,經營管理完善,經評定成績94分為全縣第2名。

經縣府積極輔導並提報萬丹鄉及恆春鎮參加內政部102年度公共造產工作競賽, 能獲此殊榮,實屬不易。造產事業對創造地方財富,促進地方建設,發展地方經濟,帶動地方繁榮,有實質的助益,希望其他鄉鎮公所對轄內公共造產業務更能積極投入及參與,善加利用地方資源,為地方財政創造更多收入。

上傳時間:2014-08-30 2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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