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竊嫌當場被逮捕起出贓款(記者王梭熙攝)
高雄市三民二警分局陽明派出所警員馮佳欽、警員黃識頻,於8月27日15時至17時擔服巡邏勤務於15時45分許,獲報在三民區本揚里天民路70巷10號前,有抓到小偷。警方趕往現場發現,嫌疑人(鍾00)在澄和路與清華街口(全家超商前)見被害人所駕駛自小客車停放於超商前且車門未上鎖,將其所駕駛之重機車停放於50公尺外的清華街上,再步行至超商前趁被害人不注意將車子右前門打開後竊走被害人放置於右前座的紫色包包,被害人覺得異常,發現包包遭竊時沿路呼喊小偷,一旁路人協助報案後警方立即前往追捕,竊嫌不敵,現場將竊嫌當場逮捕,竊嫌坦承因沒有錢欠缺生活費因而竊取被害人皮包,全案帶回偵辦後依竊盜罪嫌移送高雄地檢署偵辦。
警方呼籲民眾,該起竊盜雖情有可原,但行為是犯法的,要有金錢來源也需正當,希望各路宵小切勿以身試法,路人亦能發揮守望相助精神,幫忙報警才未讓被害人造成損失,也讓竊嫌繩之以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