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市長與獲獎單位合影(記者吳素珍攝)
台南市政府工務局自100年起開辦「路燈認養」活動,迄今數量已達1,641盞,共替市府省下164萬1仟元電費,成效良好。市長賴清德今(27)日頒發感謝狀予認養達30盞路燈以上的熱心公益團體及個人,呼籲更多市民發揮愛心,加入路燈認養行列,做功德也照亮用路人。
市長賴清德表示,路燈照亮民眾回家的路、確保用路人的安全,市府用民間廟宇點光明燈的概念,鼓勵市民點亮路的光明燈,踴躍認養路燈做功德。感謝許多民間團體與善心人士響應,並期待更多市民加入,藉由路燈認養活動展現社會公益,累積更多愛心。
工務局長吳宗榮表示,為推動節能減碳,市府已將台南市五分之一老舊路燈,約5萬盞,汰換為LED路燈,年省6仟萬電費。另外,推動「路燈認養」工作,每盞1仟元,自100年迄今,累計認養數量達1,641盞,讓民眾透過認養路燈參與市政、貢獻鄉梓。
本次表揚名單:好瀚建築股份有限公司(認養100盞)、塩埕天后宮(認養100盞)、赤山龍湖巖(認養100盞)、台南市北區東興里里辦公室(認養70盞)、四草大眾廟(認養30盞)、台灣首廟天壇(認養30盞,近期將再認養20盞)及民眾吳佳璋(認養100盞)等。
工務局表示,機關、公司行號或個人皆得以向台南市政府申請認捐路燈電費,每盞路燈認養金額為每年1仟元整,認捐金額並得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列報費用或扣除額,認養者如願意登載認養者姓名,工務局會在其認養之路燈懸掛標示牌。歡迎民眾踴躍參與這項有意義的活動,認養路燈提供市民一條安全光明的路,洽詢專線(06)29828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