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烤肉酒未退 公共危險罪法辦彰化警察分局民生路派出所所長蘇志忠、員警莊佳瑜20日晚上23時許執行取締酒駕勤務,於彰化市金馬路一段358號發現車號YGP-***重機車搖搖晃晃且行駛忽快忽慢,疑似酒後駕車。經攔下盤查,發現機車騎士吳○峰(男、69年次、彰化人)全身充滿酒氣,眼神渙散,員警依法對其實施酒精濃度呼氣值測試,酒測值為0.66mg/l,已達到無法安全駕車之標準(標準值0.25mg/l)。
經民生路派出所員警將吳男帶回派出所內詢問調查,吳男坦承公司烤肉喝了六罐啤酒,之後就在公司睡一個多小時,想說自己已經清醒且怕家人擔心他還沒回家,故騎乘機車欲返家,不料遇上員警攔查。經民生路派出所員警調查詢問後,全案依涉嫌公共危險罪報請臺灣彰化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
彰化警察分局分局長林中興表示,警方將持續針對酒後駕車違規採取嚴密執法取締作為,希望駕駛朋友切勿心存僥倖,確實遵守『開車不喝酒、酒後不開車』的安全法則,愛惜自己的生命以及尊重他人生命財產安全,切勿酒後開車,以保障行車安全。